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19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发文日期: | 2024年02月09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jingwei)上下载。如需咨询本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联系电话:021-69989438。
(一)2023年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经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区政府政务公开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修订并发布了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并主动对标政务公开薄弱环节,逐项完善,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通过经委网(http://www.jiading.gov.cn/jingwei)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二是通过“我嘉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产业经济通知、公告等信息。三是定期向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备案主动公开文件,全年共备案10次。同时,对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2.主动公开内容
(1)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公文类信息公开,全年共制定18份政策扶持、实施细则等文件,其中主动公开10份,公开率为55.56%。二是政务公告、政务动态、党建工作信息简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36条。三是财政资金公开,共公开9条相关信息。四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公开,共公开主办13件。五是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更新并公开机构职责和领导分工。
(2)加强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区经委按期按时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全年共公开9条相关信息,分别为: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嘉定区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2年度决算 、上海市嘉定区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2 项目绩效自评表。
(3)突出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一方面,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制作了嘉定区建设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高地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的解读。另一方,面开展“我嘉金融”服务品牌,聚焦产融互促,力求汇聚更多资源、搭建更广平台、提供更优服务。一是建立特色金融产品库,涵盖普惠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重点服务领域;二是组建专家顾问团队,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召集以金融领域专家为主、产业领域专家为辅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嘉”团队,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三是举办系列品牌活动,鼓励、指导各街镇开展“我嘉金融”系列对接活动。全年累计开展活动19场次,累计服务企业1000多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经委根据依申请公开目录,重新发布区经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一步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答复。
2023年,区经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接到申请后,区经委办公室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沟通,详细了解申请内容、具体要求,按照申请人要求,与相关科室进行对接,确定需公开信息属性,并依照申请人选择的回复方式进行了答复,满足了申请人个性化的信息需求。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文件制订和公开制度,按照拟稿、审核、发布的流程进行具体操作,主办科室负责确认文件公开属性、是否需要公平审查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文稿内容、确认文件公开属性是否合适,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公开。制发后,由办公室对公开文件交档案馆、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并在经委网站公开发布。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动态调整了区经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4个大类、41个具体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经委门户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年报等一级目录。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管理,主动公开各类规划文件、最近扶持政策,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根据最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及时调整了区经委机构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及分工等内容。加强“我嘉金融”公众号新媒体建设,按要求做好拟发布信息的内容采编发。
(六)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区经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健全监督保障程序,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引入社会评议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1 | 0 | 0 | 1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1 | 0 | 0 | 1 | 0 |
6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0 | 1 | 0 | 0 | 1 | 0 | 4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范性文件的配套解读数量较少,图文解读、二次解读等多元化解读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下阶段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及形式,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水平。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四是用好市民服务热线、单位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更高效地回应关切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推进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规范公开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依法依规处理涉密信息,共同推进提高本单位预决算公开质量。
二是推进涉企服务信息供给。主动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部门公开文件10个,并第一时间发布在网站上。同步公开对应的政策解读,便于企业更好的掌握政策。
(二)创新工作情况
一是精准推送政策,强化企业服务。依托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将惠企政策精准送至企业手中,同时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聚焦汽车产业,落实购车专项补贴政策。根据各车企品牌开展购车补贴活动情况,督促相关街镇拨付补贴款。同时,鼓励车企落地新项目、开发新产品,进一步挖潜存量,增强购车政策长效带动效应。
(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