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23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jingwei)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本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博乐南路111号,联系电话:69989438。
(一)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区经委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年度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区经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只要不是涉密信息或者敏感信息,在做好保密审查之后,均按要求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
2019年,区经委通过“经委频道”官方频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61条;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借助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同时,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2.主动公开内容
(1)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经委频道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911条,其中官方网站公开161条,投资嘉定公众微信号公开信息750条。二是全面推进嘉定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区经济工作党委和区经委联合制发公文的过程中,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主动公开有关文件。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氢能港”。今年,区经委联合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规资局、区建管委共同制订并发布了《嘉定区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试行)》。鼓励政策从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聚和完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配套两大方面,共计20条政策,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二是积极推进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相关信息公开。根据全市集成电路“一体两翼”规划布局,规划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功能定位等,制订并发布了《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方案》和《关于嘉定区进一步鼓励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从鼓励企业集聚、鼓励投融资、支持降低成本、支持研发创新、支持企业规模发展、鼓励人才集聚、加强合作交流等方面进行支持。
(4)加强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向社会公开6件三公经费预算
(5)突出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网上调查、网上咨询。二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按照规范格式要求,信息公开区经委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主动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区经委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1.申请情况
2019年,区经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皆“主动公开”2件。主要涉及政策公开,全部及时、规范答复,满足了申请人个性化的信息需求。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经委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优化“经委频道”门户网站栏目,主动公开嘉经党工文件,嘉经文件和其他文件,并设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年报等一级目录,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体系。同时,加强“投资嘉定”微信公众号建设,专人负责“投资嘉定”政务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和内容保障等工作,2019年,推送各类政府信息共计750条。
(五)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区经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做好管理,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涉密人员常态管理。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与动态管理,完善局涉密人员管理档案。二是做好网络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保密法》,做好政务和公务网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经委频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区经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682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经委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阶段,区经委将围绕政务公开栏目,政务公开互动,政务公开应用场景等方面寻求进一步突破。
(一)明确信息公开需求,参照市、区两级主动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增设和归并部分公开栏目,方便市民对公开信息的搜索和查找。
(二)用好市民服务热线、单位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做好“公众开放日”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依托经济城、经济小区的信息公开应用场景,在其他业务方面进行创新尝试,根据实际情况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1月21日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