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3304000-2016-002 发布机构: 区经委
生效日期: 2016年06月20日 文 号: 嘉经[2016]1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经[2016]17号

关于加强市场流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街镇、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商贸企业:

6月18日凌晨,我区曹安路真新粮食交易市场发生火灾,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入夏进入用电高峰,各类风险隐患易发多发,各街镇要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商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公安部〈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

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健全消防工作网络

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提升市场和企业管理人员、经营商户的安全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防火氛围。针对场内人流物流进出频繁、交易主体众多、市场环境复杂等特点,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商贸企业应形成市场、经营商户两级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确定相关主体的职责和任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全覆盖。

二、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实施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

建立健全市场和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加强检查巡查,严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关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对市场和企业内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以及仓储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责任,及时消除火灾和安全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组织力量,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自查重点内容包括:是否有违规改装电器路线,致使电路负荷过载;电瓶车充电是否统一规范;商户是否配置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压力正常;经营者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市场是否因违规搭建堵塞应急通道,影响人员逃生;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商户是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交易市场和商贸企业经营主体应立即落实专人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四、开展消防演练,强化消防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并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技能培训。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消防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事故信息传递渠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动态。

五、密切与职能部门的联系,着力提升整体消防能力

按照6月18日区政府紧急会议部署和要求,各街镇、各专业市场和大中型商贸企业要主动与所在区域消防部门密切配合,接受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集中力量全方位抓好市场消防安全工作。从6月28日开始,区经委将协同区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和街镇相关部门对区内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商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和企业内部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器线路敷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消除“三合一”和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心彩钢板等材料搭建情况。督促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强化日常巡查,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切实提高我区交易市场和大中型商贸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