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3304000-2016-001 发布机构: 区经委
生效日期: 2016年05月04日 文 号: 嘉经[2016]1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经[2016]12号

关于印发《加强本区专业市场突出问题监管整治工作方案》和《嘉定区专业市场规范 管理要求(201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委办局、各相关街镇道: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专业市场的规范管理,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和发展环境,现将《加强本区专业市场突出问题监管整治工作方案(2016年)》和《嘉定区专业市场规范管理要求(2016年)》印发你们,请根据职能分工,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加强本区专业市场突出问题监管整治工作方案(2016年)

根据《嘉定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5]24号)和本区社会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为切实推进本区专业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依法规范管理,制定本监管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夯实基础、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区内各类专业市场为重点,依法开展监管整治,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专业市场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二、重点工作和职责分工

(一)消防安全

重点监管整治专业市场,以及集专业市场、网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于一体的综合建筑,消防设施配套情况、消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灭火救援条件及应急通道情况等。(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二)治安维稳

重点监管整治市场内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内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具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肉霸”、“菜霸”、“市霸”、 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内实有人口登记监管。(公安嘉定分局负责)

(三)食品安全

重点监管整治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肉类、蔬菜、粮油等商品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信息追溯和质量抽检等依法经营情况。(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经营环境

1、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是否强制检定、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和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违法建筑、市场物业等违法行为。(区建管委、房管局、区拆违办负责)

4、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乱设摊位、固定或流动无证设摊,以及小规模集聚性设摊等。(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五)业态监管

按照“总量控制新办、存量引导调整”的原则,依法严格控制专业市场新办审核。对于经营管理基础较好、有一定社会覆盖影响力的重点市场,积极探索引导“互联网+”升级发展;对于经营管理散乱、各类安全隐患严重的市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结合城镇化规划建设,加快调整关闭进程。(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负责)

(六)属地管理

切实履行属地化管理职责,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职能部门,加强专业市场业态控制和转型调整指导,依托大联勤,积极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专业市场的日常监管整治工作。(各街镇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6年3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加强专业市场突出问题监管整治方案,并上报区综治办。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6年4-10月)

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始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完成,同时要正确处理整治与疏导的关系,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评估总结阶段 (2016年11月)

由区综治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分管领导以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全区各专业市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监管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讲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加强专业市场监管整治工作,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业市场各项监管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2、明确工作职责。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相关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镇要切实承担属地化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大联勤”作用,积极配合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专业市场的监管引导工作。

3、强化沟通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要加强工作沟通,以资源共享、信息沟通、难题研讨、联合整治等形式,构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合力推动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整治效果。

 

附件:《嘉定区专业市场重点整治名单(2016年)》

 

 

附件

嘉定区专业市场重点整治名单(2016年)

一、需重点整治市场

指市场管理较混乱,卫生环境、人员、消防、安全、市场秩序等各类问题比较突出,纳入社会治理综合整治重点的专业市场。

1、 马陆包装城(凯莲家居生活用品市场)

2、 安亭汇晟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 江桥兆南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 南翔金翔木材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 真新曹丰建材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 外冈五金城商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7、 菊园翔嘉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需加强管治市场

指管理较为规范,经营状态正常,无重大突出矛盾,需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的专业市场。

1、 马陆馨绿花木市场

2、 马陆宝欢汽配城

3、 马陆百有百货市场

4、 马陆侨汇石材市场

5、 欧亚美马陆店

6、 马陆包装城(弘洲食品市场)

7、 欧亚美嘉定店

8、 工业区装饰市场

9、 江桥鸿添建材装饰市场

10、  江桥豪美居建材市场

11、  江桥曹安工程机械市场

12、  江桥花卉市场

13、  江桥共轩建材装饰市场

14、  江桥嘉永南北干货市场

15、  江桥曹华二手家电市场

16、  江桥沪宁不锈钢市场

17、  江桥富龙陶瓷批发市场

18、  江桥沪宁家具市场

19、  江桥沪宁汽车用品市场

20、  安亭五金城

21、  安亭安福建材市场

22、  曹安国际商城

23、  丰庄茶城

24、  盈嘉生活广场

25、  菊园果品市场

26、  真新国际鞋城

三、达到善治水平的市场

指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市场运行有序,在市场管理及转型升级方面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专业市场。

1、 疁夏商城

2、 江桥二手机电市场

3、 江桥尊皇家居装饰市场

4、 南翔德园小商品市场

5、 安亭东华环球建材市场

6、 安亭曹安钢材市场

7、 江桥批发市场

8、 东方汽配城

9、 真新粮食市场

10、  轻纺市场

11、  好美家

 

嘉定区专业市场规范管理要求

(2016年)

 

为提高我区专业市场规范管理水平,改善专业市场内部环境和经营秩序,根据《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2016年嘉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就我区专业市场规范管理,提出下列要求:

一、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

1、市场开办者(经营管理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市场的注册地应当与其市场实际经营场所相一致。

2、市场开办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立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消防、环卫、环保、计量、服务、信息、安保、消费者投诉等设施和管理制度,强化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使用的安全有效。

3、市场开办者是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物业、环卫、治安、消防、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经营秩序、消费投诉处理等事务负管理责任,应建立市场内完备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并协助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做好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4、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入场经营者管理档案,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在市场内推行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市场管理者与场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和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5、市场开办者应按照有关安全制度规定,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和平安市场创建活动。

二、市场管理的具体要求

6、市场开办者应制定管理公约或市场守则,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7、产权分割的专业市场应建立业主委员会,按照“谁拥有、谁治理”承担市场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的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

8、专业市场应明确专门的物业管理主体,加强对市场内外环境、公共安全、卫生、停车秩序等的管理,制定明确有效的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规则,积极参与国家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9、专业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志愿者队伍,不断增强场内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10、专业市场应建立门禁值守系统,建立车辆进出登记验视制度,科学划定停车区域,规范市场车辆进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