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3304000-2022-002 发布机构: 区经委
生效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文 号: 嘉经(2022)2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经(2022)23号

关于下达嘉定区2022年规上工业节能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好嘉定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工作部署,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22年规上工业和通信业节能目标的通知》(沪经信节〔2022〕539号),我委对各街镇统一下达2022年工业节能目标为:规上工业单位产值能耗力争有所下降。(详见附件)

各街镇应结合上述节能目标,加强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进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附件1:各街镇2022年规上工业节能目标

附件2:2022年嘉定区规上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各街镇2022年规上工业节能目标

序号

街镇名称

单位产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1

马陆镇

0.036

2

安亭镇

0.028

3

南翔镇

0.073

4

江桥镇

0.037

5

徐行镇

0.048

6

外冈镇

0.045

7

华亭镇

0.070

8

嘉定镇街道

0.071

9

新成路街道

——

10

真新街道

0.082

11

嘉定工业区

0.034

12

菊园新区

0.100


附件2:

2022年嘉定区规上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内容分解

核查方法和打分具体标准

内容

分值

1

2022年度能耗总量和产值能耗增减率目标

30

完成2022年度可比产值能耗增减率目标

30

总量/产值得出。完成2022年可比产值能耗下降率目标,得15分;完成目标在80%以上的,得10分;完成目标在60%-80%之间的,得5分,完成目标在60%以下的,不得分。

2

节能工作运行机制

10

1.落实百一行动管理机制

6

核查相关资料。按照要求“百一行动”,提供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方案、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并持续更新。

2.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运作

1

核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节能管理机构和节能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到位,提供2022年内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得1分。

3.开展节能宣传

1

核查相关资料。提供2022年度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节能宣传活动材料的,得1分。

4.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统计和处置

2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建立区域内重点产废企业的工业固废管理和统计体系的,得2分。

3

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管理

30

1.重点企业管理

2

核查相关文件。提供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协议的,得1分;提供所属企业工作计划、2022年度工作总结的,得1分。

2.执行空气重污染预案

2

核查相关文件及资料。按照空气重污染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并提供记录的,得2分。

3.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情况

8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2022年度上报率达到100%的,且无责令改正企业的,得8分;上报率达到80%以上,得6分;在40%-80%之间的,得4分;40%以下的,不得分。

4.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争创能效、水效领跑者

6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推进区域内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和能效、水效领跑者活动的,得6分;能效对标活动完整率在60%以上的,得4分;完整率在40%-60%之间的,得2分;完整率在20%-40%之间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5.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及认证

1

核查相关文件。推进区域内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及认证的,且有实效的,得1分。

6. 重点用能企业和园区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1

核查相关文件及资料。推进区域内企业在2022年前建成能源管理中心有成效的,得1分。

7.一千吨标煤以上项目节能审查率

10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按照要求落实项目节能审查率100%,得10分;无特殊情况每漏一家扣2分。

4

节能重点工程

30

1.推进零碳制造和绿色制造体系

4

每申报一家(零碳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计1分(满分4分)。

2.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5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每项计1分(满分5分)。

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及节能技改工作情况

5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及节能技改项目的,每项计1分(满分5分)。

5.资源综合利用

2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年度报告并展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每家计1分(满分2分)。

6.清洁生产

5

以上报为准。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每家计1分(满分5分)。

7.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其它新能源

8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推动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其它新能源应用,每家计1(满分8分)

8.循环化园区改造

1

以上报为准。积极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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