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3304000-2022-002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12月01日 | 文 号: | 嘉经(2022)2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经(2022)23号关于下达嘉定区2022年规上工业节能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好嘉定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工作部署,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22年规上工业和通信业节能目标的通知》(沪经信节〔2022〕539号),我委对各街镇统一下达2022年工业节能目标为:规上工业单位产值能耗力争有所下降。(详见附件)
各街镇应结合上述节能目标,加强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进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附件1:各街镇2022年规上工业节能目标
附件2:2022年嘉定区规上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各街镇2022年规上工业节能目标
序号 | 街镇名称 | 单位产值能耗 |
1 | 马陆镇 | 0.036 |
2 | 安亭镇 | 0.028 |
3 | 南翔镇 | 0.073 |
4 | 江桥镇 | 0.037 |
5 | 徐行镇 | 0.048 |
6 | 外冈镇 | 0.045 |
7 | 华亭镇 | 0.070 |
8 | 嘉定镇街道 | 0.071 |
9 | 新成路街道 | —— |
10 | 真新街道 | 0.082 |
11 | 嘉定工业区 | 0.034 |
12 | 菊园新区 | 0.100 |
附件2:
2022年嘉定区规上工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内容分解 | 核查方法和打分具体标准 | |
内容 | 分值 | ||||
1 | 2022年度能耗总量和产值能耗增减率目标 | 30 | 完成2022年度可比产值能耗增减率目标 | 30 | 总量/产值得出。完成2022年可比产值能耗下降率目标,得15分;完成目标在80%以上的,得10分;完成目标在60%-80%之间的,得5分,完成目标在60%以下的,不得分。 |
2 | 节能工作运行机制 | 10 | 1.落实“百一行动”管理机制 | 6 | 核查相关资料。按照要求“百一行动”,提供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方案、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并持续更新。 |
2.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运作 | 1 | 核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节能管理机构和节能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到位,提供2022年内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得1分。 | |||
3.开展节能宣传 | 1 | 核查相关资料。提供2022年度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节能宣传活动材料的,得1分。 | |||
4.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统计和处置 | 2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建立区域内重点产废企业的工业固废管理和统计体系的,得2分。 | |||
3 | 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管理 | 30 | 1.重点企业管理 | 2 | 核查相关文件。提供2022年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协议的,得1分;提供所属企业工作计划、2022年度工作总结的,得1分。 |
2.执行空气重污染预案 | 2 | 核查相关文件及资料。按照空气重污染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并提供记录的,得2分。 | |||
3.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情况 | 8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2022年度上报率达到100%的,且无责令改正企业的,得8分;上报率达到80%以上,得6分;在40%-80%之间的,得4分;40%以下的,不得分。 | |||
4.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争创能效、水效领跑者 | 6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推进区域内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和能效、水效领跑者活动的,得6分;能效对标活动完整率在60%以上的,得4分;完整率在40%-60%之间的,得2分;完整率在20%-40%之间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
5.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及认证 | 1 | 核查相关文件。推进区域内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及认证的,且有实效的,得1分。 | |||
6. 重点用能企业和园区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 1 | 核查相关文件及资料。推进区域内企业在2022年前建成能源管理中心有成效的,得1分。 | |||
7.一千吨标煤以上项目节能审查率 | 10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按照要求落实项目节能审查率100%,得10分;无特殊情况每漏一家扣2分。 | |||
4 | 节能重点工程 | 30 | 1.推进零碳制造和绿色制造体系 | 4 | 每申报一家(零碳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计1分(满分4分)。 |
2.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 5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每项计1分(满分5分)。 | |||
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及节能技改工作情况 | 5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及节能技改项目的,每项计1分(满分5分)。 | |||
5.资源综合利用 | 2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年度报告并展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每家计1分(满分2分)。 | |||
6.清洁生产 | 5 | 以上报为准。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每家计1分(满分5分)。 | |||
7.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其它新能源 | 8 | 提供清单及相关资料。推动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其它新能源应用,每家计1分(满分8分)。 | |||
8.循环化园区改造 | 1 | 以上报为准。积极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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