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3307000-2022-004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11月17日 | 文 号: | 嘉经〔2022〕2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经〔2022〕20号嘉定区工业园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嘉定区深化推进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区连续发生的多起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根除影响区域消防安全的顽症痼疾,切实扭转我区厂房仓库火灾高发的严峻形势,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深化推进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针对全区12个工业园区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总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及厂房仓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经验教训,加快工业园区基层消防工作机制修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集中清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二、责任分工
区经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联合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专业部门力量,督促街镇加强属地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厂房仓库租赁项目审查,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的必要条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予准入。
各街镇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建整治工作专班,集中力量逐村、逐幢开展厂房仓库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底数、隐患、责任“三份清单”,落实隐患销项跟踪管理。加强基层消防安全业务培训,提升一线检查力量的消防专业水平。严格落实厂房仓库准入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项目不予准入。
工业园区管理主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落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园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调机制作用,做到守土有责。
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建立满足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全面排查企业内厂房仓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存在安全风险的生产行为。企业应按照街镇及园区管理要求,主动配合各类执法检查及指导,并根据检查要求消除问题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摸。园区范围内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仓库全部纳入本次整治工作范围。各园区应结合厂房仓库分布情况,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建立排查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督促园区内厂房仓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排查的,应按照“谁委托、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属地相关负责人,在签订相关合约时应针对厂房仓库典型隐患、园区业态带来的主要风险,确定必查内容和重点环节,对未按照约定履行排查职能的,明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分级分类治理。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园区根据风险隐患程度,按“高、中、低”风险分别建档立册,落实针对性整治措施。针对高风险对象,牵头相关部门立即开展集中整治,落实临时查封、停产停业、违章拆除、货物“只出不进”等刚性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严防火灾发生。针对中风险对象,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消防底线要求、整改具体措施以及整改期间的临时性管控措施,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针对低风险对象,推进隐患即知即改,督促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和全员宣传教育,动态消除致灾因素。
(三)加强日常检查。园区应定期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书面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如需执法的由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违法行为上报单》的形式及时报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查处。监督检查要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抽查、巡查、督查,对于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以及有过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场所,必须纳入常态化监管。
(四)强化源头管控。依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区经委根据《嘉定区统筹项目评审准入的实施办法》,严格厂房仓库租赁项目审查,明确准入条件,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的必要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进一步提升园区项目准入质量。完善项目准入评审程序,对涉及具体安全工作的项目,加强评审,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五)调整落后产能。结合全区低效用地盘活工作,将落后产能纳入重点盘活对象予以推进。严格对照国家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瞄准园区内“三高三低”企业,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特别是通过违章搭建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进行生产的厂房仓库,还有货物大量堆放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应坚决予以整改治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拖延整改的,一律进行处罚并采取强制手段倒逼整改。通过提升企业的产业能级、技术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六)加强宣传培训。督促园区企业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疫情形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及培训。各街镇、各园区分级分批分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发动企业通过悬挂内部横幅、张贴海报、提示单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充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广泛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安全生产理念进园区、进企业、进班组,宣传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位企业员工,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赢得更大主动权。
(七)加强力量建设。各街镇要会同消防部门推动园区10000平方米以上厂房仓库在年底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并配齐配全人员、装备,建立完善日常运行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消防基础薄弱区域建设一级微型消防站,实现专职消防力量24小时值班备勤。厂房仓库集中、距离国家消防救援站较远的街镇,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率先建立政府专职消防站,逐步打造国家消防救援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相结合的5分钟消防救援圈。要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资源,加快设置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街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各街镇、各工业园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宣贯培训,落实划片包干,明确目标责任。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2月底)。各街镇、各工业园区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全面摸清厂房仓库风险隐患,分级分类开展治理。对存在突出隐患的,制定隐患整治计划,落实死看死守,强化各项刚性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各街镇、各工业园区要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梳理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培育一批消防工作突出的典型基层组织和单位,依托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全流程、全时段监管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推动消防安全能级整体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镇、各工业园区要充分认清我区厂房仓库火灾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深刻剖析前一阶段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面临的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提高政治意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园区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高效推进任务。各街镇要实化运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分析研判、督导检查和隐患抄送,针对工业园区定期通报整治推进情况,并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要将外购资产、村办性质和处于网格错位区域等容易忽视的对象全面纳入排查范围,紧盯层层转租、分隔出租等极易导致管理缺位环节加大排查深度,切实摸清违章搭建、违规改性、违规住人、违规动火等突出问题,强化分级治理体系运用,推动落实整改措施。
(三)坚持综合治理。各园区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切实摸清本园区消防安全隐患底账,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区域消防安全的,坚决予以清理;对业态低端、效益低下的,要强化政策引导,及时优化调整;对隐患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组织研究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不得以增设消防设施的形式代替技术整改。
(四)加强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园区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推动园区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产业发展质量。在特色产业园区考核和认定中,对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园区认定和考核资格。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将抄送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