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3307000-2022-003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文 号: | 嘉经〔2022〕1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经〔2022〕18号2022年度鼓励嘉定区产业园区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及《嘉定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免租减租,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主体
1、本区范围内,经市、区相关部门认定的市、区两级特色产业园区内的非国有房屋业主;(园区名单见附件)
2、经街镇认定的产业园区类非国有房屋业主。
二、减租对象
1、“小微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
2、“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三、扶持政策
1、鼓励引导产业园区非国有房屋业主,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超过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超过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
2、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按照其从2022年4月至9月期间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申请主体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3、对符合要求的,疫情期间及恢复正常经营后主动减免租金的非国有房屋业主,在2022年度各级各类资金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引导区内银行对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四、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为非国有房屋业主,单位性质为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申请主体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设立不足三年的,自设立之时起无严重失信行为;
3、所持物业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无违章搭建情况;
4、房屋租赁已登记备案并依法纳税;
5、由申请主体与房屋最终承租人联合提出申请,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实际使用人)。
五、申请方式
申请主体与最终承租人联合向园区管理主体进行申请,园区管理主体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毕后,由园区管理主体向属地街镇(主管单位)提出申请,街镇(主管单位)初审后报区经委审核。
具体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以后续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补贴金额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除市级补贴外,属于特色产业园区内的申请主体,区级补贴部分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进行分担;属于街镇认定的产业园区内的申请主体,区级补贴部分由街镇承担。街镇(主管单位)以审核通过的终审材料为依据,先行予以全额补贴。待市级补贴资金下达后,与区级补贴资金一并通过财力结算方式予以清算。
七、其他
申请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材料存在伪造、虚报等情形,申请主体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附件:经认定的市、区两级特色产业园区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市、区两级特色产业园区名单 | ||
序号 | 主管单位 | 园区名称 |
1 | 工业区、安亭、徐行、菊园 | 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区 |
2 | 汽车城集团、外冈镇 | 汽车新能港 |
3 | 安亭镇 | 嘉定氢能港 |
4 | 安亭镇 | 汽车智能制造园 |
5 | 安亭镇 | 上海国际细胞科技港 |
6 | 安亭镇 | 上海国际短视频中心 |
7 | 汽车城集团 | 汽车·创新港 |
8 | 嘉定新城(马陆镇) | 嘉定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 |
9 | 嘉定新城(马陆镇) | 嘉定新城总部集聚商务区 |
10 | 南翔镇 | 上海(南翔)精准医学产业园 |
11 | 南翔镇 | 上海南翔智地企业总部园 |
12 | 江桥镇 | 上海临港嘉定科技城 |
13 | 江桥镇 | 虹桥新慧总部湾 |
14 | 徐行镇 | 盛创科技园 |
15 | 华亭镇 | 华亭智慧绿谷 |
16 | 工业区 | 嘉定工业区医疗产业基地 |
17 | 工业区 | 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园 |
18 | 综保区 | 嘉定综合保税区 |
19 | 菊园新区 | 中电科数字经济港 |
相关稿件:
文字解读:《2022年度鼓励嘉定区产业园区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补贴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