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3309000-2020-002 发布机构: 区经委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文 号: 嘉经规〔2020〕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嘉经规〔2020〕2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街镇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海关: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定海关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2020年9月8日

 

附件:

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商规〔2020〕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稳外贸工作,推动我区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外贸企业服务体系

完善区、街镇、经济小区、专业机构为一体的外贸企业服务体系,加大外贸企业联系服务力度。针对区内外贸重点企业,建立区、镇两级对口联系制度,落实专人跟踪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区经委、各街镇)

二、支持外贸企业复工运营

支持外贸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外贸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需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重点外贸企业纳入防护物资优先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经委、各街镇)

三、加大政策宣传及落实

依托政府部门、街镇、专业机构组成的外贸企业服务体系,加大国家、市、区各级政策的宣传,全力推动上海抗疫惠企28条、市商务委稳外贸11条、嘉定区“双十二”政策等各项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等外贸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支持企业申报资金,用足用好政策。(责任单位:区经委)

四、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加强与中信保上海分公司协作,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有需求的订单、有潜力的企业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开辟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在贸易真实的情况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责任单位:区经委)

五、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

加强与中信保上海分公司、区内银行的协作,全面落实出口信用保单融资工作,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单融资功能。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外贸企业的支持,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重、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委)

六、支持企业开拓国外市场

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对符合条件的,对展位费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企业积极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加大国外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全球采购规模。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加速研发、营销、售后等环节全球布局。(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

七、推进服务外包合同等事项在线办理

积极引导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线办理服务外包合同登记事项;实行技术进出口合同无纸化登记,鼓励技术进出口企业在线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全面推动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责任单位:区经委)

八、落实税收惠企政策

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落实各类政策性退税政策;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实际发生的防疫等支出,依法落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落实公益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九、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结合嘉定“一个万亿级、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依托嘉定综合保税区和上海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优化物流、仓储、跨境电商等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经委、各街镇)

十、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园区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市场;推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和带动中小企业进出口。进一步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及转型,开拓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嘉定综合保税区)

十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主动复制借鉴自贸区创新制度政策,持续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与嘉定海关的合作,在提高海关监管效能的同时,为区内外贸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支持。优化上海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安亭保税仓库的功能,提升区域内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出口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嘉定海关、区经委)

十二、促进嘉定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

全力促进嘉定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开展综保区政策研究,进一步优化区域功能定位;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用足用好综保区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更好地服务嘉定外向型经济。(责任单位:嘉定综合保税区)

十三、落实人才配套服务措施

全面落实企业享受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培训费补贴、人才公寓等政策;财政安排资金用于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支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十四、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生产订单完不成或者产品交付不及时,出现的失信行为,推动主管部门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信用修复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十五、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力度

对于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外贸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加速办理。公证机构优先为涉及疫情的相关事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社局)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件中涉及的政策如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由嘉定区经济委员会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