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
发文日期: | 2017年05月3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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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受理申报第四批上海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沪府发〔2014〕5号)的文件精神,由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上海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的评审、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以下条件须全部符合)
1、 以多种工艺、技术协作生产形成的工艺美术品种;
2、一般具有一百年以上历史,或由外省市及国外传入具有五十年以上历史,经再创作,已形成独特的上海地方风格,有较高艺术价值;
3、主要采用天然原材料,有完整的工艺流程;
4、有鲜明的风格和上海地方特有的艺术特点,尤其在品位、风格、情趣等方面自成流派,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5、在保留传统精华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的品种。
(二)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以下条件须全部符合)
1、 采用多种工艺但可由一人独立完成,或以一种工艺为主,多种工艺为辅;
2、经由家族关系或由师徒关系传授继承,仍保留了原有的制作技艺和艺术特点;
3、以手工艺制作为主的制作技艺和艺术风格;
4、有完整的使传统技艺得以体现的质量标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
5、在传统技艺基础上锐意创新,有所发展和突破。
二、提交材料(材料均须书面打印、电子文档及相关图片刻盘):
1.申请表3份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报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报品种或技艺的工艺流程资料和照片1份
4.申报品种或技艺的代表作品和获奖证书照片1份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四、其他
申请表可到上海工艺美术网下载,或电话咨询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办公室。本协会拟于5月中旬举办申报咨询会,有意向的企业或者个人可于4月底前向协会电话报名,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sacacn@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建中 陈怡静 袁海杰
地 址:汾阳路79号 邮 编:200031
电 话:64746003 传 真:64738720
邮 箱:sacacn@163.com
第四批上海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评审工作办公室
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