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经委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18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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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嘉定区四大产业集群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街镇、嘉定工业区、嘉定新城、菊园新区及有关企业:

为了推动我区四大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推动四大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嘉府发【2016】36号)和《嘉定区四大产业集群企业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嘉定区四大产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6年12月31日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并主要在四大产业指导目录中从事有关研发、设计、生产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2、企业应拥有四大产业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其属于四大产业指导目录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原则上应占其年度营业收入的50%(含)以上(当年度新引进企业除外)。

3、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问题。

4、 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三年之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进入区级黑名单。

二、申报材料

1、四大产业集群企业认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真实、有效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以及四大产业领域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

5、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图设计、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6、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用户使用证明等)。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报送要求

1、相关企业材料准备齐全后(一式三份),于6月16日前报送至所属街镇产业主管部门。

2、各街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区经委综合规划科。

联系人:周存丽  万晓君   联系电话:69989386


 附件:嘉定区四大产业集群企业认定申报表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