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
发文日期: | 2016年11月0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嘉定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经济小区、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根据《嘉定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奖励办法》,现开展2016年度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经济小区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的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才与培训服务、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服务八大类服务。
二、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1、对经济小区服务企业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视其基础情况、运行情况、服务绩效等,分级给予扶持:A级:扶持50万元;B级:扶持30万元;C级:扶持20万元;D级:扶持10万元。
2、对社会服务机构(经认定)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综合评定其服务绩效、收费情况、企业满意度等因素给予扶持。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和材料
1、经济小区
申报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请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活动汇总表》(附件2)(包括活动日期、地点、主题、规模);
(4)当年度服务工作总结;
(5)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要求如下:①经济小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工作;②根据《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逐项进行评估;
(6)服务活动台账(复印件)(包括活动通知、签到、现场照片、简讯、企业满意度调查等);
(7)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2、社会化服务机构
申报时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请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当年度服务活动工作总结;
(4)《服务活动汇总表》(附件2)(包括活动日期、地点、主题、规模);
(5)服务活动台账(复印件)(包括活动通知、签到、现场照片、简讯、企业满意度调查等);
(6)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二)其他要求
(1)电子版材料需统一做成PDF格式,并发送至jd3580@126.com。
(2)以上纸质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按以上顺序排序),并一式两份在申报时间内递交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嘉定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云凯、于佳
联系方式:69989852、69989840
办公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C115室
嘉定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