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0042 发布机构: 区经委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2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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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盘活低效用地 提升产业能级实施意见(草案)》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实施意见》中低效用地的范围是哪些?

实施意见所称的低效用地是指在本区行政范围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研发或仓储的低效产业用地,具体范围按照《嘉定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嘉规划资源地〔2020〕7号)中列明的标准来界定,包括以下五类:一是闲置工业、研发、仓储用地。二是开发效率低下的工业、研发、仓储用地。三是土地综合产出效率低下的工业、研发、仓储用地。四是淘汰类企业工业用地。五是资源利用效率综合评价低的企业的工业用地。

二、存量提升“四个一批”计划是什么?

存量提升“四个一批”计划是指《实施意见》中重点推动的四种低效用地盘活方式,包括“政府收储招拍引进一批”、“政府回购升级一批”、“企业自主转型一批”、“市场多元合作转型提升一批”,前两种方式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盘活,后两种方式以企业为主导进行盘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以及综合施策,每年推动一批存量低效用地的有效盘活利用,缓解我区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将存量转换为“新增量”,增强产业用地保障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低效用地盘活如何具体实施?

一是调查摸底。对全区范围内的低效产业用地特别是闲置用地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土地数量、分布情况、产权情况等,建立低效用地台账。二是分类处置。根据土地规划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由各街镇逐宗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形成存量盘活“四个一批”项目清单,明确推进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盘活力度。三是加强政策保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开发公司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资源盘活,保障优质存量盘活项目的资金支持。四是纳入监督考核。对低效用地盘活工作开展定期跟踪和检查,并纳入街镇绩效考核,建立责任明确、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