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016 | 发布机构: | 区经委 |
发文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嘉定区疫情期间企业应急合同补贴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嘉定区疫情期间企业应急合同补贴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的若干产业扶持政策》(嘉府规〔2022〕3号),帮助企业加强应对疫情,现就开展本区疫情期间企业应急合同补贴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与范围
企业类型为工业企业;属于嘉定重点培育的产业领域范围,合同产品为产业链的核心或关键产品。
二、扶持标准与条件
(1)根据应急程度,按发生的业务合同金额或实际交付订单金额的1%-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政府来函和会议协调次数达到5次及以上的,或由国家、市相关部门直接参与紧急协调的,按业务合同金额或实际交付订单金额的5%进行补贴;来函和会议协调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的,或由区产业部门直接参与紧急协调的,按业务合同金额或实际交付订单金额的3%进行补贴;政府来函和会议协调次数达到1-2次,按业务合同金额或实际交付订单金额的1%进行补贴。
(3)疫情防控期间,上游企业为完成下游企业订单任务,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造成经营成本明显上升的;下游企业为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通过自身承担额外成本,支援上游企业生产,确保上游企业按时完成订单任务的。
(4)上下游合作的双方企业应为独立的法人,无交叉持股或共同股东方。
(5)业务活动发生的交货周期为2022年3月1日-5月31日,最迟结算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
(6)应有相应政府部门来函,证明所发生业务的紧迫性和应急程度,且有属地政府参与协调。
(7)相关业务须开具正规发票(含电子发票),未出票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嘉定区企业应急合同补贴扶持项目申报表;
(2)嘉定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应急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发货签收凭证、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相应政府部门的来往商请函或协调的会议记录等;
(5)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登录嘉定区产业政策扶持信息管理系统(http://jwjc.jiading.gov.cn:9060/zcpt/logi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0:00-2022年8月31日16:00。
(三)各类申请表均通过嘉定区产业政策扶持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后统一生成,发票、合同等佐证材料需企业另行上传PDF文件。
五、咨询电话
所属街镇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工业区 | 顾老师 | 39966716 |
安亭镇 | 陶老师 | 59579815 |
马陆镇 | 叶老师 | 39153198 |
南翔镇 | 金老师 | 59176609 |
外冈镇 | 王老师 | 39106652 |
江桥镇 | 王老师 | 69112645 |
徐行镇 | 陆老师 | 59555093 |
菊园新区 | 徐老师 | 39986633 |
华亭镇 | 薄老师 | 59956118 |
新成路街道 | 沈老师 | 59903007 |
嘉定镇街道 | 顾老师 | 59532514 |
真新街道 | 徐老师 | 59190396 |
六、其他事项
(一)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补贴扶持项目已申报其他市、区专项扶持项目的应主动予以申明。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关于开展嘉定区疫情期间企业应急合同补贴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及附件.docx